关于张某某学位论文延期送审的情况通报

时间:2021-06-01浏览:8319

近日,网络传播有关我院2018级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写作学方向硕士研究生张某某(指导教师丁某某)学位论文评审的信息。为澄清事实,以正视听,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我院根据《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于4月25日将张某某学位论文送外校两名同行专家评审,结果分别为“同意提交答辩”和“建议修改后重新送审”,5月14日再次送校外一名同行专家盲审,盲审意见为“不同意提交答辩”。学院根据《实施办法》,按“直接延期半年送审”处理。

该生提出申诉,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认真审议研究,根据《实施办法》,驳回该生第三次送审诉求,同时将结果告知该生。

期间,该生指导教师丁某某,私自联系校外专家外送评议,不符合学校《实施办法》规定。

学院一直以来坚持立德树人,严格管理,重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监控,严把研究生培养质量关。

特此通报。

 

 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