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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言文学学科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黄金顺发布时间:2022-01-12浏览次数:573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建立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不断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及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和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本学科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接收对象

已按我院《中国语言文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完成相应课程学分、具备较强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的本校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在读全日制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本学院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计划人数不超过相应学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的20%。

二、报名条件

(一)遵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身心健康,学业优良,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学风端正,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以“硕博连读”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按非定向类别录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须征得原单位的同意后方可报名。

(三)在培养方案已开设的硕士学位课程中均取得优良成绩,学位课程和必修课程的总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40%以内。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其它语种的相应等级考试,能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并写出论文摘要。

(四)具备较强的科研潜质和创新精神,能独立开展科研与创新活动,学习目标明确。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在科研上做出明显成绩,表现出突出的创新能力,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2022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包括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制在内的三种方式,均须在网上报名,具体要求请查看广西师范大学研招网《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名方式及程序。

(二)材料提交:符合报名条件且通过网上报名审核后的研究生于2022年3月21日前提交到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雁山起文楼南楼214办公室),具体材料如下:

1.《广西师范大学硕博连读考核资格申请表》。申请表须由申请者硕士阶段指导教师和拟接收博士生导师填写推荐意见。

2.能说明申请者科研业绩和创新能力的证明材料:本人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著作、教材和科研成果复印件1份;六级证明复印件。

3.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1份。

(三)院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申请材料,并将报名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四、选拔与考评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学院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硕博连读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学院硕博连读招生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不少于5名的博士生导师组成评审小组,对报名学生进行初审。

(二)初审。由评审小组于2022年3月下旬开展初审工作。评审小组着重考查申请者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业情况、专业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及成果、外语能力等,并投票表决,初选出硕博连读候选生。候选生名单经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校内公示7个工作日。

(三)举行专题研究报告。初审后于2022年4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候选生公开举行硕博连读博士学位专题研究报告会,评审小组对候选生专题报告水平、选题以及研究能力等做出考核评价,并在报告表上签署意见,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查后报研究生院。

(四)专题研究报告内容及要求

1.专题研究报告会分为候选生报告、评审小组提问面试两个环节。

2.计分方法:每位评审专家以无记名方式按百分制分别给出考核成绩,取平均值为该考生总成绩。考核内容的比例,专业知识占50%、外语水平占20%、综合素质占30%。

3.专题研究报告的内容应包含:本领域学科发展前沿情况;拟从事研究的课题来源、背景、意义,选题依据;说明课题要实现的最终目标及实施方案;课题重点难点、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及完成课题的基本条件;已经进行的研究工作内容、取得的结果;课题的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等。

4.专题报告需提前撰写《广西师范大学硕博连读专题研究报告表》,用A4纸打印成册,并于报告前交评审小组。

五、学校审批及录取

通过专题报告考核的硕博连读候选生经学校审核合格获得拟录取资格,公示10个工作日后,批准录取为博士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在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

选拔工作秉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未完成的硕博连读招生计划,可转为学院普通博士生招生计划使用。

六、培养与管理

(一)取得博士入学资格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按照我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学制与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一致。录取为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不做硕士学位论文,不授予硕士学位。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符合我校博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博士学位。若不能通过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可以申请本学科硕士学位,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达到硕士学位授予要求者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学位证书和博士研究生结业证书。

七、其他

1、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和纪监办公室全程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过程的巡视和监督工作。申请者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于招生年度当年内向学院、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校纪监办公室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2、学院联系方式:

地址: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广西师范大学起文楼南楼二楼214室,邮编541004

联系人:冯智明,蔡文静   邮箱:gxsdwxyyjs@163.com

联系电话:0773-3696021(节假日不值班,如需咨询请于3月1日后上班时间致电。)

八、本实施细则由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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