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
今天是

党建工作

学生第三党支部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会议

发布者:董颖发布时间:2022-07-06浏览次数:159

  学生第三党支部于2022年6月25日在线上进行了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为主题的集体学习活动,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落地生根,做实基层监督,全面推进工作。

  通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 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内容,同志们表示对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有了更具体、更深入、更直观的认识,理清了思路,更新了观念,增长了本领。在今后的工作中会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自觉强化党性锤炼,多将奉献精神融入实践、化为自觉行动,让好传统好作风成为好习惯新常态。

  冯雅美同志分享说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让我明白作为高校学子,我们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跟党走,听党话。树立远大的理想,脚踏实地,勤奋学习,努力培养自己成为能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同时,我们还要遵守学校的纪律,认真听课,为建设校园学习氛围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杜冰青同志分享说作为青年党员要心中有党,始终忠诚于党。基层青年党员离人民群众最近,是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宣传者、执行者、落实者,是人民群众了解党政干部的窗口,因此,更要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党性,对党忠诚。 一是要热爱党。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作为基层党员干部,不仅必须时时刻刻做到心中有党,而且必然做到发自内心热爱党,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才能示范引领广大人民群众团结一心跟党走,才能使党和人民的事业欣欣向荣。二是要忠诚党。“忠诚敦厚,人之根基也。”要把忠诚当作做人、做事、做官的基础和根本,时刻牢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人,忠诚于自己的入党誓言,忠诚于自己的政治信仰。

  通过本次学习,同志们对高校党委的组织设置、主要职责、党员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等各方面内容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我们要涵养矢志不渝的奋斗精神、精益求精的答卷精神、无私的奉献精神,要敢担当有作为,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

                                

                                              文/杨紫昕 图/谢雯茵 审/董颖

Copyright © 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版权所有 地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 邮编:541004 电话:0773-5846272
书记信箱:sj_gxnuwxy@163.com 院长信箱:yz_gxnuwxy@163.com 院纪委信箱:wxyjjjch@163.com
版权所有: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 (桂ICP备05000954号-1,桂公网安备45030502000260号)